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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24批次农产品抽检不合格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11-17  来源:金羊网  浏览次数:42
核心提示:15日,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该局近期对蔬菜、水果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,在1411批次样品中,有24批次不合格。其中,18批次蔬菜样品不合格,6批次水产品样品不合格。
       金羊网讯 记者文聪报道:15日,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该局近期对蔬菜水果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,在1411批次样品中,有24批次不合格。其中,18批次蔬菜样品不合格,6批次水产品样品不合格。

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,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蔬菜、水果、水产品、鲜蛋、畜禽肉及副产品共1411批次样品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“共抽检蔬菜924批次,不合格样品18批次;抽检水产品154批次,不合格样品6批次;抽检鲜蛋10批次,畜禽肉及副产品81批次,水果2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”。

记者查询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,涉及东城、厚街、石龙、虎门、大岭山等镇街的多个菜档和水产品店,例如,大岭山镇的老邓蔬菜批发档、国湘蔬菜档销售的芹菜均被检出氟虫腈(杀虫剂)超标,而东城李清蔬菜档销售的豆角更是被检出克百威(杀虫剂)超标10倍。对于抽检中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者采取下架等措施,控制风险;并对相关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、依法处理。涉嫌刑事犯罪的,移交公安机关调查,追究刑事责任。

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,市民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、生鲜超市、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,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,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。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,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,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。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,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。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,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。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违法行为,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(12331)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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